2024年云南有哪些扶贫政策?云南扶贫政策解读
一、基本功能和主要工作
(1)部门的主要职责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率先开展市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贫困退出、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价等工作。
3.负责扶贫资金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贫资金分配计划,并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和监督。
4.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质量提升、灾后扶贫、贫困村和贫困区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边境和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地区的扶贫项目计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统筹协调产业扶贫和信贷扶贫,引导和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6.负责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7.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的开发建设。
8.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滇部队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对外交流合作。
9.负责统筹协调沪滇粤滇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合作机制建设等工作。
10.以“挂包帮扶”的方式牵头定点扶贫工作。
11.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和省扶贫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12.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13个机构,包括办公厅、政策法规处、宣传信息处、规划财政所、产业扶贫办、产业财政所、扶贫安居处、社会扶贫办、帮扶协作处、考核评价处、监察室、人事处、党委。省国际扶贫开发中心、省扶贫信息中心、省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自收自支单位)、省革命老区促进会办公室4个直属机构。
(3)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开局之年。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打好精准扶贫座谈会、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基础,坚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