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新规定,2024年广州调整是否包括五险一金
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在1.第一类标准:,最低月工资为1895元/月,最低小时工资为18.3元/小时。
3.第二类标准:月最低工资为15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为14.4元/小时。实施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其中珠海在此标准基础上提高至1650元/月、15.8元/小时;
3.第三类标准:月最低工资为13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为13.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4.第四类标准:月最低工资为12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为12元/小时。实施区域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广州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表
1991—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货币工资)表年度年均工资(元)月均工资(元)1991年
rap:break-word;word-break:break-all;border-width:1px;border-style:none solid solid none;border-color:#eaeaea;">4022广州市低工资标准通知全文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2〕20号),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充分发挥最低工资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5月1日起执行。
三、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