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创业补贴政策标准 安徽创业扶持政策规定
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决定适当扩大部分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就业创业获得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扩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提高求职创业补贴标准。
就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残疾人和特困人员等6类困难高校毕业生,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6类困难高校毕业生。
就业补贴发放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每人1500元。
二、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对象范围从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扩大到16-24周岁的待业青年。16-24周岁失业青年是指16-24周岁有劳动能力,暂时失业,要求就业,但未能找到工作(其中虽从事一定的社会工作,但报酬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为失业)。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就业补贴资金给予见习单位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
三、提高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对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补贴资金给予的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
第四,提高校园招聘会补贴标准。
对省内高校免费举办大型公益性校园招聘会(学生和用人单位不得收费)并将毕业生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信息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高校按签约毕业生人数给予就业补贴资金补贴,补贴标准由每人40元提高到每人60元。
第五,扩大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后延长1年至2年。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1年扩大到2年,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提高国家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贴标准。
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贴由每家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大师工作室工作成果奖励标准由每项8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本通知自20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