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低保标准2024最新出炉 珠海低保户申请条件一个月多少钱?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珠府〔2022〕65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障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3〕17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2〕18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2〕9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城乡
1.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万山区、高栏港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1100元/人/月,城乡补偿水平分别不低于651元/人/月和538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即1760元/人/月)。
二是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将根据市政府的批准,在不符合标准的当月补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名单。其中,2022年新参保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按实际核定月份补齐。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对于未达到标准的月份,按当地政策重新发放新标准批准执行当月的低保名单。其中,2022年新参保的低保对象,按实际核定月份补齐。
自收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各地要制定并公布本地城乡低保标准,并报省级民政厅备案。各地制定的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本省制定的低保标准和现行地方标准,逐步缩小城乡标准差距。
据悉,截至2022年1月底,全省城乡居民140.2万人,其中城镇居民15.6万人,农村居民124.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