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5000元会定什么罪(骗保多少判刑)

骗保5000元会定什么罪(骗保多少判刑)

百科常识打吡咯2022-11-26 13:03:36210A+A-

裁判要点

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保险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诈骗罪的数额标准确定。

[案例]

2015年9月29日23时许,原审被告人唐少强酒后驾驶皖KW9918奔驰车行驶至安徽省颍上县斜桥镇中心医院门口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之后,原审被告吴欣辉赶到事故现场。在唐少强的要求下,吴欣辉拨打了“110”和保险公司的电话,谎称是自己开车。2016年1月21日,唐少强向PICC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富支公司提出保险理赔款28万元,因公司发现本次事故存在顶包嫌疑,疑点较多,遂将案件移交PICC财产保险公司颍上支公司处理。PICC财险颍上支公司报案后c保险公司,经颍上县公安局调查,两人如实供述了吴欣辉为获得保险赔偿而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向PICC P & amp;c保险公司,直到案件没有得到赔偿。

[裁判]

2017年3月1日,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1226号刑一庭563号刑事判决,认为被告人唐少强、吴欣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意图骗取保险金2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一、被告人唐少强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二。被告人吴欣辉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5月12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皖12刑终字第211号刑事裁定书,认为上诉人唐少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意图骗取保险金2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他们的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应依法惩处。他们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后,阜阳中院于2020年5月25日作出(2020)第2号刑事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唐少强、吴欣辉骗取保险金2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不违反法律规定,裁定:维持该院(2017)第211号刑事裁定。

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3日作出(2020)皖刑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认为原审一、二审及再审判决、裁定认定同案犯唐少强、吴欣辉有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不当,应予纠正。号判决撤销阜阳中院(2020)第2号、211 (2017)号、563 (2016)号刑事判决,颍上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唐少强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吴欣辉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2号,已废止,以下简称《1996解释》),规定了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和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标准。第八条规定的解释保险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为“数额较大”起点为1万元,“数额巨大”起点为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为20万元。阜阳中院经审理查明,唐少强、实施保险诈骗的数额特别巨大,但实际参照的仍是《1996解释》中的数额标准,即个人实施保险诈骗的数额在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但《1996解释》已于2013年废止,故在本解释中不宜继续使用量化标准。保险诈骗罪的数额标准目前还没有司法解释,但根据刑法精神和相关司法解释所体现的量刑原则,保险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不应低于诈骗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最新的金融诈骗(如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司法解释提高了量刑数量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以下简称《2011解释》)规定,骗取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该司法解释没有规定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保险诈骗的“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参照《2011解释》,保险诈骗的“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不低于50万元,保险诈骗的“数额特别巨大”起点应以50万元确定。为体现罪责刑相适应,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司法实践和本案事实,唐少强、吴欣辉骗取保险金28万元,不应认定为数额巨大,应认定为数额巨大。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https://www.angyang.net.cn)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昂扬百科 ©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2023000803号-3网赚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