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年
自贡出台十项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第一,减轻水电费负担。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仓储、物流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水、气费的,可以向水、气供应企业申请缓缴;对涉及生活物资供应和生产疫情防控的商贸流通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照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
第二,实行物流成本补贴。对因疫情涉及保障生活物资和积压农产品供应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给予物流费用补贴。
第三,减轻企业租金负担。对出租房屋用于国有资产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2022年2月起免收租金,2022年3月起减半收取租金。疫情期间,申请解约将不按违约处理。鼓励经营者适度减免中小微租户疫情期间租金,各区县对减免金额给予10%的财政补贴。
第四,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商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员工人数不足1,000人的,可以申请减缴或者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缓缴。
五、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
不及物动词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推进实施10亿元“增强贷”扩围,“增强贷”合作金融机构将现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降至10%,全部免收主办单位0.5%的手续费。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专项安排不低于3亿元的低息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用于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发放疫情防控相关贷款和满足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票据融资需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向中小企业发放的低息贷款和贴息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严禁金融机构抽贷、断贷、压贷、罚息。
八。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中小企业的存量贷款在疫情期间到期时会展期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下浮15%,新增贷款利率按现行利率下浮15%。银行将支持对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日用品生产、运输、销售企业(含小微企业)发放低息贷款和信用贷款,市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九。支持企业恢复和扩大产能。全力创造条件灵活有序组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