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扶持小微企业政策(2024年小微企业政策)
降低中小企业的要素成本
降低电力成本。
全面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相关政策。自2022年2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对除高耗能外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费,按原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水平的95%统一结算。
对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正常复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允许容差(需求)电价收费方式的变更期和减(停)期,变更申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少于15日”等条件限制,容差(需求)电价实行核减。
延期水费和煤气费
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用水用气实行阶段性缓缴,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租金减免
对出租市政府SASAC(100%市级国有产权)监管、市财政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监管的国有资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两个月租金。县(市、区)单位和企业可参照执行。
对租用其他经营场所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具体减免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减免租金的业主(房东),当地县(市、区)政府将颁发荣誉证书;对于减租金额较大的业主(房东),当地县(市、区)政府可给予适当形式的表彰。
县(市、区)政府可对采取租金减免措施的租赁企业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减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
认真落实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
自2022年2月起,以单位参保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免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免缴期限不超过5个月。
住房公积金延期缴纳
生产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最长期限为1年。
加大税收优惠。
2022年3月至5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全额退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已建立工会组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申报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定期足额返还其缴纳的工会经费,返还的工会经费可用于职工防疫、慰问困难职工等。
降低检验和测试成本。
疫情期间,市区18个车辆检测站对市区个体工商户拥有的每辆车减免80元检测费。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延长至12月31日。
实施研发;d费用加扣除。
R & amp4 .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支出按实际研发费用扣除75%;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103010安全
003010还明确了金融惠企政策,强调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探索保险补偿机制。
受疫情影响还款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延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