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最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实施《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朔州市人民政府出台12条帮扶措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共同渡过难关。
具体援助措施如下:
1.对2022年新增疫情防控重点担保企业,按照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政府给予全额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中小企业转产、扩产疫情防控物资的,所购设备从底层采购。
2.对符合市级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条件并列入市级重点支持项目的,2022年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投资额5%的技术改造资金,2022年对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投资额3%的技术改造资金。
3.启动能源转型发展基金,满足“7 N”产业,投资1亿元以上技术改造或扩建项目,依法对防控物资保障、商务服务、文化旅游、市场供应等产业进行股权投资。
4.设立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有效提振中小企业抗击疫情、加快发展的信心。对2022年新申报享受省财政“小促”“专创”和股改上市专项奖励的企业,市财政给予配套奖励。
5.电费、煤气费、水费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实行“不间断供应欠款”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企业应当支付递延费用。
6.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负担得起的金融服务。通过走访、远程服务等形式,逐户了解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情况和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对接。建立疫情防控审批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紧急办理、优先办理、就地办理的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
7.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增信作用。疫情期间,要扩大担保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宽泛的抵押条件,最大限度地实施“降低担保率”、“取消反担保”等扶持措施,担保率降至1.5%以下。充分发挥市属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担保基金作用,加大对暂时还款困难的中小企业倒贷续贷支持力度。
8.积极鼓励扩大外贸出口,对2022年出口额在5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2022年出口额的企业给予1%支持;2022年新增出口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2022年出口额的2%给予支持,支持资金专项用于科技创新。
9.到2022年底,对新进货的规模以上商贸企业、年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总额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
10.对生产、加工、销售粮油、蔬菜、肉、蛋、奶等日用消费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为重点)2022年支付的款项,市政当局
12.建立市长联系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企业家例会,实现干部进企业服务全覆盖、常态化,线上线下帮助企业解决办证、竞争、融资、市场、电、气、水、劳务网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