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产假最新政策(福建省产假工资规定)

福建省产假最新政策(福建省产假工资规定)

生活|情感打吡咯2022-10-10 19:49:3479A+A-

省婚假晚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福建3天原来15天取消158~180天15天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版)

第五章 优待与奖励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政府为主、社会为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制度。奖励扶助标准应当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提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进行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四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前,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领取不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费,并享受相关优待和奖励。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支付一半;一方为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双方均属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从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支付。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五条在国家鼓励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家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做绝育手术的,享受以下奖励和优惠:

(1)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分割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二)在培训、就业、就医、住房和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照顾;

(四)实行抚恤金或者生育津贴制度的,增加抚恤金或者生育津贴;

(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贴;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第三十六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在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做绝育手术的夫妻,除享受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奖励和优惠外,还可获得不低于3000元的奖励费,费用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三十七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生育一个子女、两个女孩的夫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扶持。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后,未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发放特别扶助金。有条件的地方,救助标准要适当提高。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夫妻,以及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人员,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

按照省有关规定,政府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独生子女和两个女孩的家庭,因家庭成员死亡、残疾或者患重大疾病的,按照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三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奖励费用、奖励资金、专项资金,国家标准高于省标准的,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https://www.angyang.net.cn)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昂扬百科 ©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2023000803号-3网赚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