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存折密码忘记了怎么办(怎么查自己存折密码的)

怎么查存折密码忘记了怎么办(怎么查自己存折密码的)

百科常识打吡咯2022-09-08 14:44:4198A+A-

案例简介

李与徐于2003年3月6日登记结婚,二人均已再婚。徐于2016年7月28日因病去世。2018年9月6日,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发布《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载明徐某存款基本信息:账号6213截至2018年9月6日存款余额935.31元(活期),账号1675截至2018年9月6日存款余额20,000元(定期)。本案中,徐的第一继承人为原告李某华、原告徐某英、原告徐、原告徐、原告徐某艳、原告王。因原告不知道密码,无法撤销,故向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徐定金20935.31元;2.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工行支行辩称,结婚证可以证实李与徐某的关系,且通过查看死亡证明,知道徐某已经去世。在事实和理由中,只能看到20,000元的存款,但没有显示它是定期还是活期。我们无法询问。不清楚是否挂失。不清楚活期存折是否存在。原告没有提供给我们查询。现在具体情况不清楚,也不清楚徐有几个孩子和父母。原告提到的诉讼费我们不承担。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徐与被告工行支行之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徐死亡后,其在被告处未提取的存款应属遗产。上述原告作为徐的第一继承人,有权继承徐的遗产。故徐生前在被告工商银行分行62 13号、16 75号账户存款的本金及利息应归六原告所有,六原告有权提取。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六原告提取了徐账号为6213、账号为1675的存款本金及利息。

误存到已故家人存折账户的钱,因密码输入错误,账户被系统锁定,可以要求银行退款吗?

案例简介

张与结婚,于2014年12月23日病逝。2015年10月18日,原告张将1000元交给其女儿,并要求其存入原告在被告处开立的保险账户。由于原告及其丈夫陈某的存折是在被告处开立的,陈芳误将钱存入原告丈夫陈某的存折账户。原告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尝试输入密码取款,但由于密码均有误,账户被银行系统锁定,无法取款。此后,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中国工商银行北镇支行支付原告人民币1000元。

法院观点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丈夫陈某于2014年12月23日因病去世,原告的女儿陈芳将应存入原告名下的1000元钱存入陈某的账户。这一行为并非出于我的真实意愿,违反了正常的行为规则。原告与被告达成的储蓄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应当撤销。故本院支持原告要求中国工商银行北镇支行将陈某账户中的1000元返还原告的诉讼请求。

知识梳理

案例情况

三年前,于女士的母亲去世了。办完母亲的丧事,余女士在整理母亲的遗物时,发现了一张2万元的存折。不久,于女士拿着母亲的身份证和存折,到某银行亚运村支行查询,得知存折有密码。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必须要公证处出具相关的公证书,公证书可以用来从银行取钱。

余女士赶到公证处,得知公证并不好办:母亲去世,那两万

银行回应

原则上,如果知道密码,孩子可以凭相关身份证件直接取款。如果不知道密码,只能去公证处公证,密码业务只能自己办理。银行出于防止存款被冒领,保护存款人财产安全的考虑,会索要公证处出具的遗产分配公证书。没有公证,这笔钱只能一直存在银行里。一些无法公证或者认为成本太高得不偿失的客户放弃了在银行的存款。

银行的做法合理吗?

根据1993年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存款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证书,证明其身份和支取存款的权利,储蓄机构凭继承证书办理转移或支付手续。

专家观点:储蓄管理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应该引入一些规则来方便顾客。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中国人民银行1993年的规定太老了,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形势了。从《继承法》的角度: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有权继承这笔遗产,继承法不强制继承人对遗产进行公证。继承人也有义务向银行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果他们需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继承人或者是多个继承人推选的继承人代表,应该可以通过出具完整的证明和相关材料,要求银行缴纳保证金。

虽然银行有义务随时支付这些存款,但由于这些存款常年不动,实际上被“占用”和使用,相当于不当得利,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有律师认为“休眠”无主存款应上缴国库:为避免银行不当占有这部分存款,有必要制定规定。如果“休眠”存款持续超过一定时间,银行有义务向法院提交对无主财产的鉴定,并将其上缴国库。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欣怡:建议相关部门,比如银监会,出台相应的规定。

则,便利客户取款。

关于怎样判断“休眠”存款是不是无主财产。如果这笔存款本身有继承人的话,不应该判定为无主财产,只是权利人没有去主张权利。只有在老人去世且没有真正的继承人的时候,才可以启动相关程序,宣告为无主财产。

无主财产的认定,一定要通过法院判决,而不是由行政机关或者商业银行自己认定的方式处理。

维权锦囊

1、亲属死亡后,如果对其银行存款不掌握,不知道有无存款,该怎么办?

可以继承权纠纷为由,由任一继承人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除此之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然后,在法院立案后,申请法院查询、调查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即可。

2、家属过世,留下银行卡或存折,但因无银行卡密码无法取款怎么办?

方法一:也是最快捷的方法,新《民事诉讼法》中的调解协议效力确认特别程序为切入点,建议几名第一顺位继承人自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其中一人为银行存款的继承人,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以此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法院出具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后,被确定继承的那一人可凭此法律文书,到银行将存款领取。

方法二:银行一般要求继承人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公证,拿着公证到银行取款。去公证处公证该笔存款的继承人,公证时需要所有继承人亲自到现场。有些案件由于继承人多,实践中有的案件经法院查明该笔存款的继承人,并明确该笔遗产的分割数额,从而使继承人能到银行领取该笔遗产,这样就既方便又快捷。

3、为何继承人取款要办理公证?

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此规定的第四十条第一项,有如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4、公证文件如何办理?

作为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申办公证则需要提交诸多证明材料,比如需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财产凭证,如存单、有价证券等,还有亲人的死亡证明等。而且所有继承人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在收费上,公证处或按比例收费,或计件收费。

有些继承人觉得办理公证麻烦,成本高,所以放弃存款。银行对这些存款虽然负有随时支付义务,但由于继承人没能支取,这笔钱会一直保留于银行。

PS:亲人去世不要急着注销身份证和户口。因为继承需要死者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

来源: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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